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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报报道“法轮功”在港惹民愤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2001-01-18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港报报道“法轮功”在港惹民愤 港报报道“法轮功”在港惹民愤 【香港《东方日报》1月16日文章】题:法轮功巨幅广告惹民愤 北京政府定性为邪教组织的“'...

港报报道“法轮功”在港惹民愤


港报报道“法轮功”在港惹民愤
【香港《东方日报》1月16日文章】题:法轮功巨幅广告惹民愤
北京政府定性为邪教组织的“法轮功”,在尖沙咀闹市悬挂足有3层楼高的灯箱广告,宣传法轮大法。受影响建筑物业立案法团正循民事诉讼程序入禀控告有关广告公司,亦不欲与该类广告为邻。
现场为尖沙咀海防道海防大厦,广告高10米,宽7米,横跨行人路及海防道一条行车线。毗邻是尖沙咀地铁站及清真寺。大厦居民指出,该广告约12日出现,大多数居民都反对悬挂该广告,表示心理上感到不安。而管理处更强调此处并无法轮功组织,指广告灯箱是超标建物。
4楼一间贸易公司的负责人刘太表示,15日见到法轮功巨型广告在公司窗外时,第一个反应是内心不安及感到好恐怖,工作大受影响。她希望广告公司不应不理居民感受。
一直反对该广告灯箱的3楼住客李太表示,巨型灯箱除挡去景观、阳光及空气外,光管发出的光害甚大,刺眼强光射入屋内,每晚都睡不安宁。她说居此38年,从未试过如此严重受滋扰,自己对法轮功亦无好感,会尽力争取将之拆除。
小业主正就大厦外墙业权入禀法院控告有关的广告公司。管理处总管胡先生则认为,招牌属超标建筑物,加上一个被中国政府定性为非法组织的“法轮功”的广告,更加令人反感,不可接受。
“权威物业广告有限公司”董事麦兆棠表示,该广告灯箱属于该公司,出租广告灯箱最少以1个月计算,月租达5位数字,而该广告由上周开始悬挂,将会挂至2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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