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信徒诈骗钱财日邪教组织法之华受到法律惩罚
【日本《产经新闻》(晚版)12月25日报道】宗教法人"法之华三法行"的31名原信徒起诉教团和前代表福永法源"以修行费名义诈骗钱财",并要求赔偿1.57亿日元。东京地方法院25日对此作出了判决,几乎全部采纳了原告的申诉,判决教团赔偿信徒1.5亿日元。"法之华三法行"此前已被东京地方法院裁决犯有诈骗罪,福永法源正因此受到公审。
在判决中,审判长佃浩一说:"'法之华三法行'隐瞒自己的宗教属性,以诈骗手段迫使信徒支付了巨额费用,谋取自己的利益,其活动超越了社会一般观念的范畴,显然有违法性。"
全国共有37起针对"法之华三法行"的诉讼,有1242人提出了总额约65亿日元的赔偿要求。迄今为止,地方法院已经作出了3起判决(全部处于上诉阶段),前信徒的申诉几乎全部被采纳。东京地方法院共接受了5起诉讼,这次是首次作出裁决。教团方面已经申请破产。
"法之华三法行"受害者律师团说:"这次判决详细地指出了教团活动的违法性,判决得非常好。它将对其他诉讼产生影响,希望它有利于对受害者提供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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