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达成储蓄收入税协议
【法新社布鲁塞尔11月27日电】经过旷日持久的讨论,今天欧盟经济和财政部长终于就棘手的协调各国储蓄收入税的问题达成协议。但卢森堡警告说,当务之急是同非欧盟成员,即像瑞士和列支敦士登这样一些号称"避税天堂"的国家达成相关协议。
欧盟经济和财政部长在这里进行了整夜的磋商,最终说服卢森堡同意了旨在协调各国储蓄收入税的协议。卢森堡主要是担心,取消银行保密制度将使该国最赚钱的部门之一银行和金融业受损。
协议规定,在10年过渡期的头3年,欧盟各国银行将代扣15%的储蓄收入税,最后这一比例将上升到20%。它还规定,征收储蓄收入税的任何一个国家都必须将每位储户75%的储蓄税交给其合法公民权所属的欧盟国家。
欧盟15国承诺到2010年,各国的税务机构将确定交流税收信息的标准。到10年过渡期后,每个欧盟国家都能直接得到其公民无论存在哪里的储蓄收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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