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文章中国基层直接选举政治意义重大
【日本《读卖新闻》8月11日文章】题:中国广泛进行直接选举(记者藤野彰发自北京)
在中国城市地区的居民自治组织——居委会,通过拥有选举权的全体居民直接选举选出居委会成员的尝试正逐步扩展开来。政府也鼓励实行直接选举,这将成为估计在共产党领导下能够在多大范围内实行民主化的试验场地。今年夏天,记者参观了在北京市内三年一次的全市居委会选举的现状
中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90年实施)规定了如下三种选举方法:(1)由全体居民进行直接选举;(2)由各户代表进行间接选举;(3)由居民代表进行间接选举。国民不大熟悉的直接选举实际上尚处于试验阶段,采用这种方式产生的居委会在全国是少数。在这种情况下,北京市朝阳区的芳草地南居委会(约300户),在这次的选举中首次采用了直接选举方式。
选举于7月23日在地区的社区内进行。在投票场地悬挂着写有如下内容的横幅:“珍惜民主权利,投下庄严的一票。”选举委员会的李主任(68岁)强调选举的意义说:“过去是居民代表进行选举,为了发扬民主,因此居民进行协商,决定进行直接选举。这是更加公开、更加公正的选举,与过去相比,这是巨大的进步。”
选民(18岁以上)约有450人,投票以无记名方式进行。将选举出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各一人,而候选人只有现任的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和两位委员。但是,选民可以投“不同意票”,此外还可以投候选人以外的人的票。
选举委员会的一位成员指出:“大家都很了解,因此不会出乎意料。”同时他又强调说:“从行使民主权利这一点来说,比以前的选举方式要好得多。将来所有的居委会都应当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
据中国民政部说,除了北京之外,在上海、青岛、南京等大城市的一部分居委会也开始实施直接选举。民政部的一位副局长指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间接选举的尚占大部分,不过,我们提倡并鼓励引进直接选举。普及直接选举是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过程中的必然结果。”
在中国,长期以来一直由企业和机关负责解决职工的住宅、医疗和教育等方面的问题。为了减轻负担,因而产生了把这些职能移交给社区社会的必要性。要使改革获得成功,就必须提高居民对社区活动的关心,在引进直接选举的背景中,有通过“扩大民主”激发居民的积极性的目的。
在选举方式上,也存在与日本和欧美国家的制度不同的侧面,比如通过一定数额以上的居民推荐候选人。不过,在民主意识比农村强的城市地区,开始从基层普及直接选举的政治意义重大。将来直接选举能否扩大到区长选举和市长选举尚不得而知,不过,毫无疑问,这会进一步奠定民主化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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