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同虚设的美国枪支管理
美国是唯一允许年满18岁的人拥有枪支的国家,民间有2亿支枪,平均每年有5000多名儿童死于枪杀,自杀青年2/3使用的是父母的枪……
【墨西哥《永久》周刊4月28日一期文章】题:杀人的权利
如果一个人想象到邻居之间的争吵会以高射程的武器对射而告终的话,那么他肯定会搬家。儿童在学校被枪杀的事在科索沃或车臣是可能发生的,并且发生过。但是,人们无论如何想象不到会在一个高度工业化而且没有内战的国家发生。在美国,平均每年有5000多名儿童死于枪杀。在日本没有一位儿童死于这种方式。在英国和德国,分别有19名和57名儿童死于枪杀,加拿大为153人。但美国是唯一允许年满18岁的人购买可导致伤亡的武器的国家,而允许购买含酒精饮料的最低年龄为21岁。
过去,要买武器仅需填写一张登记表,不需任何证明,并且当时就可以拿走枪支。不久前,设立了一项法律:需要对武器购买者进行调查。最初的法律草案规定从递交申请到购买武器要等待5天,以避免犯罪。实际上,80年代刺杀里根总统的刺客就在同一天得到了武器,并在表格上填上了假地址。但是,这项法律历经5任总统(其中有2位连任)才颁布。
美国全国步枪协会是1871年成立的强大组织,专门从事捍卫美国人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的工作。这种权利在该国宪法第二个修正案中得到承认。为此,全国步枪协会和武器制造商花费了数十亿美元,以说服政治家和律师反对对销售和拥有武器作出任何限制。他们甚至绘制了一张漫画,画面上的秃鹰正在向儿童灌输长大后要拥有武器的思想。在美国,一个花生过敏的人可以对在产品中掺入花生而不在标签上加以说明的食品公司提出起诉。所有香烟盒上都要印上烟草致癌的警告。所有玩具都有严格的年龄限制。但没有任何法律要求武器上印制警告,不需对儿童提供任何保障,不需要将其存放在一个特殊的地方。
因英国对美国的入侵而在19世纪末通过了第二个宪法修正案。这项修正案给予各州以武装公民组织自卫民兵的权力,并规定联邦政府无权解除民兵的武装。这种权力已被解释为所有公民都有权拥有和携带武器。
统计数字令人目瞪口呆。20世纪初,美国死于枪杀的儿童要比死于小儿麻痹症的多10倍。在自杀的青年中,有2/3的人是用父母的枪支结束生命的。在美国,死于枪杀的14岁以下儿童所占比例要比25个工业化国家高20倍。在美国,共有2亿支枪,几乎每个男人、女人和儿童人手一支;有10万个注册的武器销售点(比麦当劳在全世界的分店都多),而专门从事控制武器的人员仅17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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