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尔大学教授莱门特指出征收网上增值税不切实际
【德国《商报》4月3日文章】题:网上增值税是错误的道路(作者基尔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哈尔门·莱门特教授)
如果一位德国消费者在网上商店购买一家美国软件生产商的程序光盘,他就不得不为此支付增值税。然而,如果他从网上直接在美国供应商处下载,就不产生增值税的问题。
对待传统进口和网上供货的不平等现象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税收损失已引起欧盟委员会的重视。它正在考虑,如何能够对在目的国网上购买软件和音像制品征收增值税。
在这方面,人们就以下一点达成了广泛的一致,即通过监督因特网上所有数据流动来征税的办法不予考虑。眼下讨论的是类似欧盟内部现行销售额征税的规定。它将放弃边境检查,并且把销售额征税转移到企业层面上。欧盟外国家的因特网供应商必须为此在某个欧盟国家登记注册,并在那里支付个人顾客业务的税收。
如果作进一步的观察,这一方法几乎不切实际。毕竟欧盟不能强迫美国企业到欧盟成员国登记注册。而且,只要不清楚欧盟成员国到底有没有顾客存在,即便注册意义也不大。人们很难从电子邮件地址和订购者的网上记录号码确定其所在地。另外,如果顾客用加密的信用卡或者货币卡(“电子现金”)付账,就无法推断出支付活动的目的国。
只允许企业在网上向那些提供地址的顾客供货的想法同样难以为继。因为除了数据保护问题,欧洲的有关准则不适用于非欧洲企业。这样,购买外国供货者提供的软件及音像制品不征收营业税的问题也不能得到解决。
由最终用户为网上购买服务交纳增值税的想法也是徒劳的。那样的话,行政方面的开销巨大,而监督则几乎不可能。因此,在对网上进口征税的问题上可能保持现状,虽然它在税收制度上不令人满意。
鉴于税收现状,对通过因特网方式供应软件程序、音像制品等标准化产品的公司来说,存在着将销售转移到不征营业税的地方去的吸引力,如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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