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罗汉身首异处 幸台商物归原主
【台湾《联合报》9月30日报道】18尊从大陆盗卖走私海外的明代罗汉头像,最近将由收藏者震旦集团董事长陈永泰捐回大陆;我陆委会与海基会希望藉由古物“物归原主”的首次行动,作为改善两岸关系的触媒。
政府相关单位最近研商决定,同意陈永泰将所收购的山西省佛头古物,捐回大陆。由于文化资产保存法规定,“重要古物不得移转于非中华民国之人”,“国宝或重要古物不得运出国外”,政府开例决定同意让这批山西古物完璧归赵。
事情的源起是,在上海市有投资的震旦集团董事长陈永泰,热爱收集古物,去年在日本、台湾等地分批收购珍贵的佛教彩塑16罗汉及两童子共18尊头像,后来得知是来自山西省灵石县苏溪村资寿寺。这批明朝的珍贵古物,4年前被人从颈部锯断,身子仍留在当地,头像则走私盗卖至海外。陈永泰决定将这批收购来的古物,捐还大陆,使身首异处的塑像得以复原。
但是陈永泰未先和政府相关单位商量,今年4月向上海市台办主任张志群表明有这批古物,而且写下“捐献意愿书”,声言“身为炎黄子孙看到中华文化之宝贵文物被如此破坏并流落海外,实备感痛心”,“为使宝贵文物完璧归赵”,“本人自愿通过上海市台办捐赠该18尊佛头使之物归原主”。
大陆方面于是在今年7月由海协会致函海基会,请海基会协调台湾有关方面,协助陈永泰使这批珍贵文物早日归还山西省灵石县苏溪村资寿寺。
期间陈永泰也主动和海基会交涉,提供所有的相关资料,并委由海基会代为处理。海基会遂邀集陆委会、教育部、内政部、文建会等相关单位研商对策。
海、陆两会最后基于两岸关系良性互动的考量,决定从共同打击犯罪、保护中华文物及遵守国际公约精神等角度,全盘处理大陆古物“物归原主”的问题,并认为陈永泰捐回古物的个案,正可提供思考这些问题的机会;两岸如能由此切入协商,形成合作的模式,岂不是有助于两岸关系?而且,政府协助将这批被盗卖出来的山西古物回到原处使之复原,海陆两会认为,这是给大陆一份“大礼物”和善意的表示,对两岸都好。为此陆委会已将“解决两岸文物走私、盗卖等问题”规划为近期的重要工作项目。资寿寺被盗罗汉塑像原貌。资寿寺一说是建于唐朝,一说是建于元代。殿内有16尊彩塑罗汉及两位童子,为明代彩塑泥像。该寺于1986年被列为山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原载台湾《联合报》)山西省资寿寺有18尊珍贵的彩塑头像在1993年12月25日晚全部被锯断盗卖到海外。图为其中的两尊罗汉头像。(原载台湾《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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