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防卫合作指针
日美防卫合作指针是日本和美国于1978年11月为双方的共同防卫合作规定的。其中心内容是规定在平时或日本遭受入侵时,日美实行军事合作的具体内容、步骤和分工。
冷战结束后,日美认为旧的指导方针不适应国际形势的变化。1996年4月,日美两国首脑在东京发表《日美安全保障联合宣言》,提出重新定义日美安全,进一步加强防卫合作。此后,由两国国防和外交官员组成的日美防卫合作小组委员会开始修订《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工作。
1997年6月8日,日美两国政府在夏威夷批准并公布了关于修改《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的中期报告。报告提出了日本与美国加强防务合作的40项具体措施。
根据这份报告,一旦日本周边发生“不测”,日本对美军的支援范围将包括日本本土和与战斗地区相近的日本周围的“公海及其上空”;日本还将参与扫雷、收集情报等活动,并与美国联合对第三国实行海上封锁;在某些情况下,日本自卫队甚至可以直接参战。有关“日美防卫合作指针”修改的最终报告将于今年9月底公布。
8月17日,日本官房长官木尾山静六发表讲话,扬言日美两国的防卫合作范围“理所当然地包括台湾海峡”,日美安全条约中的“远东”条款涵盖了菲律宾以北地区,其中包括台湾在内。他的讲话遭到有关邻国的强烈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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