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配偶费”的美国离异男子增多
【美国《华尔街日报》7月30日文章】题:更多的男人得到生活费,更多的女人气得要发疯
当尼尔·安利斯的律师告诉他,他很有可能得到一笔生活费时,这位退休在家的食品店经理惊呆了。
今年68岁的安利斯说:“我们1954年结婚,那会儿还没有男的从女的那里拿生活费这一说。”根据法院的裁决,他现在每月从他前妻手中得到500美元生活费。在过去10年里,他的前妻从她家中继承了一笔丰厚的遗产。
在美国,越来越多的离婚男人开始从他们的前妻手中得到生活费。尽管得到生活费的女人仍然多于男人,负责离婚诉讼的律师们估计他们的男方委托人现在5%—10%都能得到这种生活费,而5年前只有3%。最近一些年,希望从他们富有而且出名的前妻那里得到经济上的扶持的男人们成了报纸的重要新闻。
明尼苏达大学社会学家凯瑟琳
·雷蒂格说:“女人们得到的工作条件好、报酬高。与此同时,男人的薪水则不断下降。”她的这席话解释了为什么拿生活费的男人越来越多。她补充说:“如果妇女根据法律要求平等,那她们就必须负起责任帮助生活困难的配偶。”
和女人一样,男人能够持续许多年地从前妻那里得到生活费,是作为对他们帮助妻子完成大学或研究生学业或者对他们跟着妻子到处迁移的补偿。和女人一样,如果男人或有病,或伤残,或待在家中抚养子女,他们会说服法官无限期地判给他们生活费。在法庭外和解的离婚案中,高收入的女人甚至同意向她们的前夫支付生活费,而不同意把家产分给他们,因为生活费是免予课税的。
生活费也叫扶养费或配偶费,它跟随殖民主义者一道从英国来到美国。在英国,多少个世纪里,根据法律夫妻可以分居,但是不能离婚。由于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说男女双方仍是夫妻,法律要求丈夫必须养活妻子,直到妻子去世。
1979年,美国最高法院认为州法律规定只能给女方提供生活费的做法是违宪的,并作出裁决:生活费不分性别。负责离婚诉讼的律师们说,这个裁决作出后,再加上自那时以来新一代法官的出现,造成了请求并得到生活费的男人数量不断增加。
对男女双方来说,生活费的数量大小取决于婚龄长短、配偶的年龄和挣钱能力等因素。退休后生活在旧金山的加利福尼亚州上诉法院法官唐纳德·金说,在加利福尼亚州,就有几个硅谷的女经理人员给她们的前夫提供生活费。在这里,如果一个年收入20万美元的女人她的前夫年收入只有5万美元,那她每年要给他提供大约4万美元的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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