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让克隆技术服务于人类
【美国《洛杉矶时报》4月29日文章】题:生育学专家担心围绕克隆展开的辩论会引起强烈反应
尽管成功地克隆一只动物与克隆人还相去甚远,但是毫无疑问,人们的注意力正从一头看不出什么线索的绵羊身上转移到体外受精领域,在这个领域里,创造生命的技术常常令人吃惊并且前所未有地使社会感到不舒服。
医学研究所保健政策研究人员、密歇根大学生育学家南希·里姆说:“我认为,公众对于科学家一直在研究的、目前已经掌握的这项技术的水平并不了解。”完全禁止人类克隆合理吗
设在圣莫尼卡的加利福尼亚生育力联合诊所主任理查德·马尔斯博士说,按照最严格的定义,克隆是以单细胞中的脱氧核糖核酸复制为基础、是创造一种新的结构。真正的人的克隆——称为细胞核克隆——是通过复制人的精子或卵子而产生一模一样的个体。
很可能不久就会出现的——并且肯定会引起争议的——克隆方法是:先培育出一个胚胎,然后把这个胚胎分成几个部分以便培育出几个DNA完全相同的胚胎,这些胚胎有可能植入某位妇女的子宫,培育出多个完全一样的婴儿。
马尔斯说:“由于分离出的胚胎不是单细胞,因此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克隆。但是这与克隆非常相似。”这种技术已经在牛和其他哺乳动物身上使用过。此外,乔治·华盛顿大学的研究人员曾于1993年选取一个已经分裂到四个细胞阶段的人的胚胎,并且将之分离,产生了四个胚胎。每个胚胎都用一种人工透明带包裹着(卵子的一种蛋白质外壳),可以继续发育和分裂。
虽然研究人员从来没有把这些胚胎植入人体子宫,但是这项实验引起了人们对这类方法的伦理道德问题的强烈反响。里姆和其他一些人则认为,这类研究应该得到允许,因为它能满足一种合法的医疗方面的需求。但是里姆上个月在国会作证时也表示担心,对人的克隆有可能实现而产生的困惑和焦虑,会使政府公然禁止对这类治疗方法的研究。克隆技术可为人类服务争论的中心问题是:人的克隆有益吗?
得克萨斯大学法学院教授约翰·罗伯逊对此给予肯定,他直言不讳地主张应该予以不育研究和治疗方法广泛的自由。
他认为,与其他潜在的技术相比,克隆技术并非那么出格。比如说,改变胚胎基因的治疗方法比克隆更加违背自然常理。
罗伯逊3月14日在全国生物伦理学顾问委员会作证时说:“克隆技术使出生的婴儿带有另外某个胚胎或某人的基因组,所取得的基因组原封未动。而基因改性技术却会使生来就带有完整基因组的人的基因发生改变。”
他认为,与胚胎分裂技术相同,克隆技术也可以使某些不能生育的夫妇受益。比如,现在依靠别人捐献的精子或者卵子才能生育的夫妇,可以选择通过克隆自己的DNA达到生育目的。马尔斯说,人的克隆技术“可以解决当今人类生育面临的最大问题”,即有些年过40的妇女非常渴望生育,但是其卵子却不再具备生育的可能性。
马尔斯说:“我们可以看到,想使用(捐献卵子)的人数正迅速而且大幅度地增加。如果有可能从某位45岁的妇女体内取出一个卵子,并且除去卵子中已经老化的基因物质,用皮肤或者乳腺细胞中的健康基因物质取而代之,使她有一个在遗传特征上与她一模一样的姐妹,这样做有何不妥?有一个一模一样的姐妹有错吗?”
尽管马尔斯认为,不育研究领域有可能受益于新近增加的规定和许可措施,但他同时又认为,对克隆研究持批评态度的人士不应该在没有去设法了解不育痛苦的情况下摒弃克隆研究。他说,“决策者们应该明察不同的用途,禁止那些只会造成严重危害的用途”,而对能够满足不育夫妇希望得到一个健康孩子的合法要求的克隆技术则不应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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