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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改革物价政策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7-06-04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韩国改革物价政策 【韩国《东亚日报》4月26日报道】题:物价管理:从指数为主变为以消费者为主(记者林奎振李镕宰) 我国的物价无论是上涨率还是绝对水平都非常'...

韩国改革物价政策


【韩国《东亚日报》4月26日报道】题:物价管理:从指数为主变为以消费者为主(记者林奎振李镕宰)
我国的物价无论是上涨率还是绝对水平都非常高。据联合国的统计,汉城的生活费在世界175个城市中列第七位。财政经济院认为,限制市场竞争要素、不合理的流通结构、错误的消费信息是高物价的罪魁祸首。
财政经济院的方针是,不管是什么形式,生产厂家都不能实行统一价格。这样一来,仅药品价格就能降低一半。农产品进口附加费是不合理的流通结构的典型例子。700亿元进口的芝麻,卖给消费者时价格却高达2700亿元。家电产品、汽车的代理店制度也是阻碍价格竞争的因素。财经院表示,将积极努力把外国产品与本国产品的质量比较信息、进口品的价格信息等通报给消费者。
财政经济院4月25日决定,为了减轻百姓的实际支出负担,将改变政策方向,把过去旨在压低消费者物价上升率的“指数管理型”,改变为旨在降低物价绝对水平的“结构型物价管理”。
财经院将首先分阶段地减少各种进口农畜产品的进口附加费,把开放进口的好处直接给予消费者。过去的进口附加费并没有给农民带来大的收益,反而招致了整个生活物价上涨的后果。因此,财经院决定除牛肉外,分阶段地取消其他产品的进口附加费,精简有关流通机构,同时从公正交易法上删除参考书价格的统一定价条款,诱导出版业界的降价竞争。
财经院有关人士说,“物价政策的核心是把现在的以供给者为中心的市场变成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市场”,“首先将在与国民生活有直接关系的商品和劳务市场大胆地取消限制竞争的因素”。
韩国开发研究院的一位研究委员指出,“在物价的结构调整中,应该包括公共费用。在电费等主要的公共费用方面也应引进市场原理,防止把亏损经营带来的费用转嫁给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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