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历史沿革
香港,(明末清初,香港岛上的香港仔已成为东莞等地所产沉香的出口要地,“香港”一名由此而起。)别名香江,位于珠江出海口东侧,濒临南海,毗连深圳,包括香港岛、南九龙和“新界”三个部分,面积约1069平方公里。从秦代到清代的2000多年间,现今香港地区上属的行政区划经过多次演变。公元前214年,秦始皇攻灭岭南后首次在此地设立三个郡,其中的南海郡地跨粤东、粤中及粤北大部,下辖番禺等四县,香港隶属番禺县。南海郡和番禺县的治所都在番禺城(今广州市)。一直到东晋初年,香港隶属番禺县不变。公元331年(东晋成帝成和六年),从广州南海郡中划出东官郡,下辖宝安等六个县,香港隶属宝安县。公元757年(唐肃宗至德二年),又在岭南道广州都督府下设立东莞县,香港遂隶属东莞县。公元1573年(明神宗万历元年),从东莞县又划出一个新县——新安,香港改属新安县。民国以后,为了避免与河南省新安县重名,改用古名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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