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报社论:立法权之争港英当局理亏
【香港《天天日报》4月15日社论】题:争立法权英方理亏
国务院港澳办全面介绍《香港居民的国籍和居留权》政策后,港府接着发出《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小册子。两方面的内容,基本相同,但双方显然并无默契先后发表,背后还扯出立法权的争拗。
北京全面介绍政策,是供特区行政长官办公室和临立会研究草拟有关法案,供临立会在7月1日前立法,7月后起施行。港府发表小册子,并说明中方反对港府立法,也不同意港府以“白纸草案”形式提出法案。即是说,北京认为这是中国、特区的事,无须港府立法,中方官员甚至指出,特区居民的国籍、居留权问题,并非联合联络小组的正式议题,中方只在专家小组上听取英方的意见。
现在的问题是立法,哪一个组织有权立法?是立法局还是临立会?居留权问题,涉及到中国国籍法在特区如何落实,涉及到如何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特区永久性居民等等,都是中国的主权大事,不能由英方代策代行。英方和港府已明确知道不可能由立法局立法了,却又有两点忧虑:一是忧虑政策清晰而未能成为确定的法例;二是忧虑临立会立法将引起许多法律诉讼,会使入境处在7月初的工作陷于瘫痪。这些忧虑,还是基于港府不承认临立会,以及反对临立会在7月前运作、立法的实质。
临立会在7月前运作和展开立法的程序,已成事实,这并不影响立法局在7月前是港府唯一立法机构的地位;事实上,临立会为特区工作,并非为港府工作,其通过的法例也到7月1日才正式确认、签署生效,泾渭分明,绝不混淆,入境处的工作不可能在7月1日突然中断,更不会因有法律诉讼行动而瘫痪。中央政府、特区行政长官办公室已一再申明临立会有充分法理依据,不担心有人兴风作浪。中方不放弃立法权,英方无可奈何,不要再争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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