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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全力加速推动经贸特区规划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7-03-13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台当局全力加速推动经贸特区规划 【台湾《中国时报》3月11日报道】题:陆资法人将可投资经贸特区 面对九七逼近,营运特区规划正全力加速推动脚步。据经贸官'...

台当局全力加速推动经贸特区规划


【台湾《中国时报》3月11日报道】题:陆资法人将可投资经贸特区
面对九七逼近,营运特区规划正全力加速推动脚步。据经贸官员10日透露,行政院已下令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所有营运特区相关特别法草案的草拟工作。而未来营运特区除阶段性开放两岸海运、空运直航外,也将开放陆资法人进入特区投资、开放大陆人士来台。此外,为加速特区内公共建设的兴建,拟比照民间参与交通建设条例的规定,奖励民间参与特区内的公共建设。
根据行政院初步完成的营运特区规划雏形,未来营运特区的规划将采取两步骤推动,步骤一是先结合境外航运中心及加工出口区仓储转运专区功能,揭开营运特区的营运雏形,步骤二则是制定特区的特别法。
根据规划,未来营运特区内,除允许台湾产品可以经特区输出外,非属负面表列的货品,可以经由特区输入国内外,特区内将免征货物税、营业税及进口税捐,未来进入特区的船舶将不加以限制,航行往来地区也不做限制。
此外,在特区内的金融业务方面,将由中央银行草拟有关金融的特别法专章,除允许特区内的事业,资金进出完全自由不受限制外,区内交易也可以外币进行,区内也将开放境外金融业务,惟特区与国内其他地区资金往来、进出,则仍须依现行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法令办理。
而备受关注的特区内与大陆地区的经贸往来关系,据经贸官员透露,将由陆委会与经济、交通等单位在特别法中研拟两岸专章,专章内容将阶段性开放与大陆地区直航(含海运及空运)、阶段性开放大陆地区人士进入特区工作、并视时机开放陆资法人来台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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