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医疗融资制度(二)
个人医疗储蓄计划
新加坡政府推行医疗融资政策的基本原则,就是个人储蓄,政府资助及意外保险不过扮演辅助角色。病人本身必须直接承担至少部分医疗开支,若是要求较佳的医疗服务,就得要用者自付。这种伙伴融资的原则就算应用在由政府大量资助的三等病房,病人本身仍需支付二成费用,以避免无止境要求免费医疗服务,造成浪费。
以储蓄为本的融资制度最大的好处是鼓励个人储蓄,提高个人承担本身医疗开支的责任,避免过度使用医疗服务;同时可解决人口老化后的医疗开支问题,毋须将担子留给下一代。
为了协助新加坡人承担自负医疗开支的沉重责任,政府推行系列计划,其中包括医疗储蓄、意外保险及医疗基金,再结合政府本身的资助,以确保每个新加坡人有能力负担基本医疗开支。
医疗储蓄计划是政府硬性规定参与的,帮助每个在职人士将部分月薪储蓄起来,以备将来医疗开支之用。储蓄比例由6%一8%不等,视乎年龄而定;每月供款拨入个人账户,不作集体处理。
但是,医疗储蓄只能支付入院及部分昂贵的门诊开支,如日间医疗护理或非住院护理、普通门诊提供的化疗及电疗等。所以,这不过是预备为每个新加坡人有一笔即时现金支付费用,以减低对政府资助的依赖。
然而,对于患顽疾者,医疗储蓄未必足够支付所有医疗开支,因此新加坡政府于1990年推行一套防御的应急计划,提供一个基本且低廉的意外医疗保险计划,以解决突如其来的庞大医疗开支。
该计划采用自由参与形式,保险费可从医疗储蓄中扣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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