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应注意产业引导
【香港《信报》2月3日文章】题:注意农业产业化中的产业引导(作者周闻道)
目前,产业化发展正在中国农村蓬勃兴起,被视为中国农村改革的第二次飞跃和希望所在。产业化的好处在于,它通过一定的中介组织和经济纽带,把农民“小”生产与社会化“大”市场联系起来,为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架起了桥梁,将农产品由低层次的原料转化成中、高层次的工业品,提高了农产品价值;将农业生产与科研机构、工商企业、流通环节联结起来,使农业集约化发展中的诸多难题有了解决途径。
但是,由于农业产业化尚属一项新生事物,其形成和发展又处于中国经济转型及市场经济体系的探索构造期,似应注意与整个经济,特别是农业经济的长远利益协调配套问题,避免为今后的发展留下新的后遗症。在这方面,有的问题已露端倪,其中较突出的是各自为政,缺乏产业引导。由此已带来一些实际问题,主要有:一、缺乏统筹,盲目发展。比如去年湖南、湖北一些地方农业部门引导农民养鹌鹑,农民负责养殖发展,农业部门作为中介组织负责提供种源及技术指导,肉联厂负责生产加工。三位一体,本应是个理想的产业化组合。但是,由于当事者对农民的养殖热情和能力、对工厂生产加工能力和市场接受度与容量等缺乏科学合理的判断,形成一哄而上。结果是农业部门收购不了,工厂加工不了,市场接受不了,整个产业化合作系统陷于混乱,各方都蒙受损失。
又如1995年日本市场盐渍蘑菇、清水蘑菇畅销,日商接受到岸价为1400多美元一吨。福建、浙江、四川的一些外贸部门大量组织农民利用秋闲农田发展蘑菇,形成严重的供大于求;加之生产点多面广,加工技术跟不上,国内外企业之间又互相杀价,外销价降至几百美元一吨,内销价降到4000—5000元人民币一吨,比收购、加工成本还低2000元。外贸企业承受不了,只好弃诺拒绝收购或打白条,农民投入了大量资金得不到回报。
二、产业趋同,低水平重复。各地在规划农业产业化项目时,大都立足于本地资源优势,走资源加工升值,产供销一体化路子。这本来是一件无可非议的好事。但是由此而带来的一个问题,是资源趋同的地方形成产业趋同,低水平重复建设。这些年中国乡镇企业发展中这个问题尤为突出,许多地方小纸厂、小茶厂、小丝厂、小水泥厂等的出现,造成严重污染和资源浪费,企业规模效益也上不去,就是农业产业化中缺乏正确引导后果。如果在发展之初加以引导,分别将造纸的、生产水泥的、剿丝的、加工茶叶的合理布局,相对集中,效果可能好得多。三、产业链亲不协调。产业化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其形成发展必须符合市场预测,其中最关键之点是使产供销衔接协调,构成科学的产业化链条,确保发展目标的实现。但是,中国目前的产业化发展环境是法制不完善,市场机制不健全,参与产业化生产的各个方面,从农民到中介组织再到工厂或销售商,都是不同的利益主体,当利益发生冲突又缺乏有效约束的情况下,产业化链条就会发生阻塞、扭曲。
从中国农业产业化形成的基础看,加强产业引导也是非常必要的。中国农业产业化是在家庭联产承包制基础上产生的,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最大特点是分散性,而产业化又是以农民为主体的。这就需要站在全局角度,把分散的农民引导到与大生产、大市场中去,求得整体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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