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虐待子女将丧失监护权
【拉美社拉巴斯12月13日电】据玻利维亚近日颁布的一项法律规定,如果父母虐待其子女,他们将失去对子女的监护权,同时法院有权把他们的孩子交给新的家庭收养。
这项法律建议成立保护青少年权益的法庭,而且规定该法庭有权中止和取消父母的监护权,并有权授予他人收养。
该法律指出,这意味着如果孩子的父母对子女侮辱、打骂或动用所谓家法而侵犯儿童权利,那么法官有权把孩子判给其他家庭收养。
由于玻利维亚童工现象较为严重,因此这项法律规定禁止让12岁以下的儿童参加劳动。
据有关部门统计,玻利维亚目前有350万青少年,占人口的一半,其中有140万青少年在家中受到不同程度的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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