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同日本签订在印尼领海捕鱼协定
【共同社雅加达七月二十七日电】日本和印尼今天在雅加达签订了关于日本和冲绳岛渔船在印尼领海捕鱼的协定,结束了长期以来的关于日本渔民在这里捕鱼的纠纷。
上述协定是在关于这个问题的特别委员会于去年晚些时候在雅加达成立、接着在雅加达举行了七个月的渔业问题谈判后签订的。
出席签字仪式的有印尼外长马利克,日本驻印尼大使西山昭和日本及冲绳岛渔业代表。
根据这个为期一年的协定,二百五十艘日本渔船和六十艘冲绳岛渔船被准许在东印尼的班达海和斯兰海捕鱼。
七十吨以下渔船每艘每年得缴纳捕鱼费三百美元,七十吨至三百吨渔船每艘每年得缴纳捕鱼费三百九十美元。
根据这个协定,日本将为印尼提供建设医院所需的医疗设备并为建立渔业中心提供技术合作。
【安塔拉雅加达二十七日电】《卡米报》二十四日发表了关于渔业问题的评论如下:
印尼日本渔业协定实质上就是日本渔船活动的合法化。长久以来,日本渔船老是在我国领海进行捕鱼活动。
我们要指出:日本缴纳的捕鱼税显然比和我国的民族企业搞联合企业的科威特渔船所缴纳的低得多。
科威特渔船每艘每年须纳税三千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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