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黑人的觉醒(十六)
在号称“一切人,生来平等”的美国,就业的机会绝不平等。
黑人们熟知一个格言:“最后一个就职,最先一个解聘”,这就是他们的失业大军的行列永远不会变短的原因。以失业率来说,他们要比白人高;以工作行业及场所来说,他们要比白人低下,所得到的总是“最沉重、最肮脏”的体力劳动;以收入来说,他们的薪金要比白人少得多。
美国的宣传工具却以此为材料,大作反面文章,挑拨黑人和白人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硬说黑人的失业大军是对白人劳动者之间的威胁。其实,资本家的真正做法是制造种族纠纷来转移阶级压迫,并且用以压低白人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一个姓威尔逊的美国黑人在美国刊物《通讯者》上写道:“黑人是美国经济体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黑人作为剩余劳动力蓄水池而存在,这就使黑人被利用来从事低贱的屈辱的职业。他们被利用来迫使白人下层分子来就范。”
不仅如此,美国政府或地方当局常常颁布一些反动法律来使镇压黑人的行动合法化。这些法律一经成立之后,却时常被用作同时打击白人劳动者和打击工会运动。
“‘民族斗争,说到底,是一个阶级斗争问题。”这个论断,在黑人的就业问题上,就表现得更加清楚。美国国会曾经通过了许多《民权法案》,保证就业机会的平等。美国国务院的宣传小册子《经济中没有隔离》,这都是不符合事实的谎言。
《民权法案》规定,白人资本家在招收员工时,如果实行种族歧视,黑人可以控诉。但是,其后的程序如何,它却连提都不提了。
至于《经济中没有隔离》的谎言,更加是一戳就穿。截至现在,美国最大的城市纽约,“白领阶级”的工作,只有百分之六点三是黑人担任(纽约黑人人口是该市总人口的百分之十八),而且,纽约还有百分之二十七的公司连一个黑人也不雇用。
南卡罗来纳州的州律有一条竟这样写道:“凡与本州棉纺织厂有关的任何个人、工厂或公司,如有下列情况,均属违法:允许或默许不同种族的职员、仆役或工人,在同一间房屋内一起工作,或同时使用同一门口出入,或在发薪给职员和工人时同时使用或占据同一发薪窗口或门口,或同时使用同一楼梯和窗户,或在任何时间内使用同一盥洗室、厕所、食水桶、水杯、水杓或玻璃杯。”
这样的苛例,完全视黑人劳动者为“劣等工人”,它一方面加紧经济上的剥削,一方面进行精神上的践踏。
因此有些工厂把厂房截然分开,黑白不在同一地劳动;小一些的工厂则分班生产,白人作日班,黑人作晚班,晚班不仅工资低,生产指标却反而来得高。
黑人工人的工资,只及白人工资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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