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比宣布南也门“土地改革法”
【本刊讯】亚丁三月二十七日消息:沙比总统星期一(二十五日)晚上宣布已制订和立即执行称之为土地改革法的新法律。这件事是在由民族解放阵线总指挥部在亚丁克拉特地区的总部广场所组织的群众大会上宣布的。
土地改革法规定,国家应该无偿地没收由前苏丹、曾长、亲王、统治者、被推翻的“联邦政权”的傀儡部长和走狗及其家属所拥有的全部土地及其设施、机器和牲口。自从独立以来因为同前苏丹和被推翻的“联邦政权”的其他反革命和傀儡保持关系而从军事和政府机构中被开除的所有的人的土地也将无偿地没收。
土地改革法规定,所有生荒地和熟荒地应该由政府征用为国家所有。它还规定限定每人只能拥有可浇地二十五菲登(英亩)或旱地五十菲登(英亩)。
法律规定,无论是没收的或者征用的土地统统将分配给烈士家属和在解放运动其间长期受伤的人员,贫穷的农民和从沙漠和城市移居的人,法律规定,这些人不能得到超过十菲登的土地。
法律规定政府设立模范农场以鼓励农民采用集体努力和工作的方法。
法律规定对那些不执行任何规定的任何人予以严惩,这些惩罚包括三个月到三年不等的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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