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以建立“集体果园”为名大量分散国有土地
【本刊讯】苏联《劳动报》五月二十一日刊登一篇文章,摘要如下:
如何得到土地来组织集体的果园?
集体果园的土地将由国有土地、国营林业和辅助农业的空闲地中拨出,而在缺少这种土地的情况下,征得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的同意,从它们的产品低的用地中拨出。
拨出的全部空地将由地方劳动人民代表苏维埃执行委员会和工会理事会根据各企业、机关和组织的申请来分配。
如何组织园艺同志会呢?
在得到土地之后,企业行政协同工厂党委会审查希望搞园艺工作的职工的申请书,并且批准未来的园艺工作者的名单。集体果园参加者的人数由得到的大片土地中可以拨出的土地的数量而定。
接着,工厂党委会召开园艺工作者组织大会,会上通过同志会章程,选出管理委员会和检查委员会。
根据俄罗斯联邦部长会议的委托,并且征得全苏工会中央理事会的同意,园艺同志会的示范章程将在最近时期内经俄罗斯联邦公用事业部和农业部批准。
重新组织园艺同志会要从什么着手呢?
首先应该制定安排土地的计划。
然后,管理委员会应该对整个园地和已拨给个别园艺工作者的地段编造开垦计划。
除果园工作者同志会管委会对正确实现已批准的集体果园用地安排的方案负责以外,各企业、机关、组织和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人也负有责任。
俄罗斯联邦部长会议和全苏工会中央理事会的决议规定:每家可分得不超过六百平方米的土地(土地多少取决于空地数量和其他当地的条件),而在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每家可分得不超过八百平方米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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