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祖国阵线报》一读者说:保加利亚社会中富裕的人享有特权
【本刊讯】保《祖国阵线报》七月二十四日刊登一篇读者来信,题为《在出卖新住宅方面应该更加合理》,摘要如下:
布尔加斯是全国发展最快的城市之一。但是在这个城市里却有一些非法的现象。
现在谈谈劳动人民为住宅建设储蓄的问题。现在为住宅建设储蓄的人在增长,很明显,越来越多的公民借助银行的力量获得住宅。这些居民绝大部分生活是极其困难的。他们都是只能从每月平均收入四十——三十列弗的工资中拿出微薄的钱储蓄的职员和工人。在政府的文件
——即关于扩大住宅建设的文件中,主要估计到这一部分最需要住宅的人。但是,实际情况却相反。这些最需要住宅的人的经济条件差,他们不受重视,而拿高工资的人却很快得到现成的住宅或开始建设自己的住宅。另外,在银行拿利息多的人,新来到城市的人很快就解决了住宅问题,而那些原来的老居民却十年或更长的时间都找不到住宅。
以上现象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一)经济收入少长期储蓄但只拿百分之一的利息的人很大程度上是不能得到住宅的;
(二)高工资的人可以先购买住宅或尽快满足住宅的需要;
(三)高工资的人一般地不用在银行进行住宅投资,因为他们的钱多。
因此可以获得这样的印象:目前,在我们社会主义现实中较富裕的人享有特权,而经济收入少的人,虽然长期储蓄,却失掉得到新住宅的希望,以至国家对这些人的金钱帮助变成虚假的了。
政府文件中深刻的思想是:帮助经济较差的公民解决住宅问题。但实际情况并不如此,那些手里有七千——八千列弗的人,只需五百——一千贷款,而那些费很大力量才能积蓄二千——三千列弗的人,却需要四千列弗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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