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一篇《党的文献》1988年第3期殷子贤、史记辛的考证文章——


这篇文章考证是可靠的,也成为后来认定“决议”通过时间的依据之一。
根据红军日记及有关电报查证:1935年2月8日,中央红军军委纵队的宿营地是云南省威信县的院子街,而上面考证文章判定“决议”通过时间是在1935年2月7日~2月10日,2月9日中央纵队到达扎西(今威信县城)。如此,决议通过的地点就应该是在院子街。属于“鸡鸣三省”系列会议的范畴。
另外,195年1月9日,中央红军军委纵队才进入遵义,其他各军团都分散在遵义周边地区指挥部队的行动——红三军团、红五军团甚至离得更远。所以,“决议”断无可能在“1935年1月8日”通过,遵义会议也不可能在中央领导人到达遵义前召开。
至于遵义会议的召开时间,已有会议通知、陈伯钧日记及前后的相关电文交叉印证。本文不再赘述。

“鸡鸣三省系列会议”与扎西会议地点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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