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滞后已成为制约证券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加快发展企业债券市场
第10版(财经广场)专栏:财经论坛
目前,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滞后已成为制约证券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加快发展企业债券市场
李晓峰
企业债券,这个很长时间以来在证券市场上被冷落的融资形式,近来正逐渐受到社会广泛的关注。近日,国家电力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0亿元电力企业债券,出现了踊跃抢购的场面。投资者高涨的热情,反映了市场对企业债券的渴望。又据国家计委有关官员透露,《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新修订稿有望在今年下半年正式推出,新条例在企业债券发行方式市场化、发债主体的界定等方面将有突破。强大的市场需求和政策的支持无疑将为长期低迷的企业债券市场注入新的生机。
企业债券市场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规模与结构是衡量一国证券市场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企业债券作为一种融资手段,无论在数量还是发行次数上都远远超过股市融资。在一般发达国家,企业通过债券融资的金额通常是股市融资的2—5倍。我国的企业债券市场是从1987年3月《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颁布后发展起来的。在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的急剧膨胀后,企业债券的发展受到严格管理和约束,长期以来处于被抑制状态。相对于股票市场而言,企业债券不论在市场规模,还是在品种结构方面,与国内股票市场和国际债券市场相比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2000年,在中国的证券市场上,股票融资1500多亿元,而企业债券融资不足100亿元,这与发达国家的债券融资数倍于股票融资的状况形成巨大的反差。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严重滞后已成为制约我国证券市场完善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还造成了我国融资主体市场行为的不合理性。因此,加快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迫在眉睫。
当前,制约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在发行市场上,发债主体和债券融资的用途受到严格的限制。到目前为止,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多为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和重点企业,而且发行企业债券遵循的是严格的审批制。在融资用途上,企业债券只能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国际上的规范方式,企业债券募资既可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也可以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购并重组和流动资金等。如果将企业债券融资用途仅仅局限于单一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上,则难以发挥企业债券市场在企业改革和企业结构调整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在流通市场上,企业债券的流通也受到一定的限制。我国企业债券交易场所目前仅限于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且可以流通的企业债券品种和规模又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流通渠道不畅直接影响着企业债券的发行数量和流动速度。目前上市交易的企业债券只有13只,交易总额还不到300亿元。实际上,债券流动性差就意味着风险的增加,反作用于发行市场,这势必导致投资者信心不足,从而影响金融市场的协调发展。
必须指出的是,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滞后,从另一个角度也预示着企业债券市场将是今后证券市场中最具有发展潜力的领域。而要推动企业债券市场进一步发展,就有必要在以下几方面实现突破:首先,要逐步放宽企业债券的市场准入条件。形成融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让债券融资成为企业进行筹资选择的一种市场行为。不管企业所有制性质如何,只要经营合法,有偿还能力都可以通过举债筹资。其次,债券融资项目安排应避免过多的政府干预。债券集资的用途在体现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大前提下,应该具有更广泛的适用领域,进而提高债券投资的市场化程度。再次,构建场内场外有机结合的流通场所。以便增强企业债券的流通性,从而增强债券市场的活力。大企业的债券可以场内交易为主,而达不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债券则以场外交易为主。总之,只要对策有力,企业债券市场必将迎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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