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原副总理后藤田正晴撰文认为:日本目前提出修宪为时尚早
【日本《朝日新闻》5月3日文章】题:现在提出修改宪法为时过早(作者原日本副总理后藤田正晴)
今天是5月3日,恰逢日本国宪法实施50周年。日本宪法是在战后美军占领下的非常时期诞生的,“出生”的时机并不佳,实际是占领军一手制订的宪法。
然而,坦率他说,日本宪法的各章各条均体现了对民主主义和基本人权的尊重,包含了和平、国际协调以及不行使武力的思想,揭示了人类面向未来的理想。日本宪法之所以能够保持50年不变,正是因为其中蕴含了这些基本的价值观。
不过也有人提出:日本宪法是在被占领的特殊情况下制订的,因而必须加以修改;特别是第九条等规定,有碍日本作为独立国家存在。这种议论一直持续到今天。
最近,关于是否批准行使集团自卫权的争论再次出现,国民对此看法不一。大致有三种意见:第一,值宪法实施50周年之际,应着手修改宪法;第二,为维护和恢复国际和平而行使武力,与宪法精神不相抵触,现行宪法无需修改;第三,在海外行使武力是宪法所禁止的,即使是为国际社会作贡献,也不应该加以承认。
第二种意见的代表,是新进党党首小泽一郎提出的“普通国家论”。前首相中曾根康弘似乎也持同样的观点。
基于宪法目前的状况,我们有必要对改宪的是与非进行思考。
我个人认为,任何国家,只要是独立国家,都应享有自卫权,为对付外来非法攻击而拥有最低限度的武力是理所当然的。不过,我并不赞成为了在宪法中对自卫队作出明确规定而立即修改。我反对以任何名义修改和改变对宪法的解释,以达到向海外派遣自卫队行使武力的目的。
在目前情况下提出修改宪法,很容易引起国内的矛盾。此外,亚洲国家对日本加强军事力量和向海外派兵的动向也会作出敏感反应,日本甚至有被孤立于亚洲之外的危险。
尽管战后已经过去了50多年,然而,在近邻国家中,过去日本侵略行为的直接受害者仍大有人在。鉴于这一点,现在提出修改宪法尚为时过早。不管我们作何解释,但从受害者方面来看是很难接受的。
或许将来,日本会修改宪法第九条,在其中明确规定自卫权。但那时有一点必须明确,日本决不在海外行使武力。这是我们应该坚守的最后防线。
或许有人会反驳说,为了自卫而修改宪法难道不好?然而,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是为了侵略而拥有军队,为了侵略而向海外派遣军队。
因此,我当然也无法赞成通过扩大对宪法的解释,从而使集团自卫权合乎宪法的观点。有关宪法的解释,决非内阁可以根据自己需要随意更改的。
海湾战争后小泽一郎提出的“普通国家论”,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利用军事力量来为国际社会作贡献。
把日本变成一个普通国家,这种想法对公众来说很具诱惑力。而且,从国际法的角度来讲,任何国家都有理由拥有单独自卫权和集团自卫权,由此看来,集团自卫权合乎宪法也似乎能够解释得通。然而,我们不应该忘记,正是现行宪法对过去进行了反省,才作出了不行使集团自卫权的规定。
除了军事贡献以外,日本在国际社会中并非无事可做。粮食、人口、疾病、公害……这些困扰人类的全球性问题,需要各国共同加以解决,日本也应该为此作出不懈努力。
在作出这些努力的同时,日本还须认识到世界各地争端仍在不断发生,日本应该首先与东南亚国家、中国、韩国以及美国等国家,联合建立安全保障方面的对话场所,进而使之成为地区安全保障框架。
安全保障框架建立以后,以假想敌国的存在作为前提的日美安全保障条约,当然就应该朝着日美友好条约的方向转变。日美关系很重要,因此,在建立安全保障框架的过程中,日本应该努力逐步使日美军事同盟关系,发展成为日美友好关系。
日本须改变向军事倾斜的想法,转而应着眼于和平友好框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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