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评议莫“走调”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专栏:各地人大报刊集锦
述职评议莫“走调”
近年来,许多地方的人大常委会通过述职评议的方式,加强了对由人大选举或任命的干部的监督。但就笔者了解,也有个别地方的述职评议“走了调”,影响了评议的质量和效果。
一是评前调查不深。
二是评中审议不透。由于评前调查搞得不够深入,加上部分委员对述职人员的任职情况不甚了解,在投票测评时只能根据自己平时的感觉画圈圈,随意性很大,难以反映出述职人员的真实情况。
三是评后整改不力。有的述职人员接受评议后,安排秘书造出一份空洞无物的整改情况汇报敷衍了事。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只重视评议的过程,对评议后的整改工作不闻不问,不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整改,使得评议流于形式,起不到真正的监督作用。
上述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山东《人民权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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