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管理 促进发展——公安部副部长罗锋谈中国保安服务业
第10版(立法与执法)专栏:
规范管理 促进发展
——公安部副部长罗锋谈中国保安服务业
本报记者 武侠
私招滥雇非法保安员充当打手和保镖,殴打顾客、聚众滋事……“保安”一度成了新闻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那么,我国保安队伍的情况究竟怎样呢?就这一问题,记者日前走访了公安部副部长罗锋。
记者:近年来,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对安全服务的需求迅速增多,我国保安服务业发展速度很快,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罗锋:1984年12月,广东省深圳市组建了我国第一家保安服务公司。十几年来,各地保安服务公司在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下,不仅为客户提供了大量安全服务,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自身建设也得到了健康地发展。目前全国共有近1400家保安服务公司,保安从业人员29万人。加强保安工作,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需要,是服务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新形势下更好地实行公安机关专门化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需要,是缓解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矛盾和把公安机关从繁重的非警务活动中解脱出来的需要。
有关部门对加强保安工作十分重视,专门下发了一系列文件,明确了保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当前,我国保安工作发展的大政方针已定,关键是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有所作为。
记者:前一段时间,个别地方发生了保安人员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事件,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罗锋:从我国十多年保安服务公司的发展历程看,保安工作的发展总体是健康的,保安队伍的主流也是好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保安工作和保安队伍建设者仍存在着不少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甚至损害了保安队伍的整体形象和保安服务公司的声誉。比如我们的保安服务公司总体发展水平还比较低,满足不了社会对保安服务工作的需求;保安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临时从业观念严重,保安员流失率高;一些部门和单位私招滥雇社会闲散人员充当所谓的“保安员”,少数甚至成了带黑社会性质的恶势力。因此,今后一个时期保安工作和保安队伍建设的重点是查处和取缔非法保安组织,规范保安服务市场。
记者:您所说的保安工作规范化建设主要指哪些方面?
罗锋:一抓法制建设。通过立法规范保安服务行为,逐步把我国保安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二抓规范管理,即统一领导、统一审批、统一培训、统一经营、统一服装和装备。三抓查处取缔。清理取缔“黑保安”是今年加强保安工作和保安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四抓队伍建设。对保安队伍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同时,还要维护保安员的合法权益,认真研究解决保安员的社会保障和奖励保障等问题。
记者:目前,我国保安事业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阶段,您认为在这种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罗锋:我国保安工作要健康发展,一定要始终把握和处理好几个关系: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公安机关领导管理与保安服务公司自主经营的关系,要始终坚持保安工作置于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公安机关与保安协会的关系,要充分发挥保安协会社团组织行业自律的作用;稳步发展与拓展提高的关系,要立足于先把人力保安服务工作做好。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保安工作大有可为,中国的保安服务业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图为深圳市礼仪保安服务队英姿。(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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