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巨款被骗 骗子逍遥法外
第12版(民主与监督)专栏:监督热线
银行巨款被骗
骗子逍遥法外
马应珊 凌晨 张进林
中国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2490万元资金被多家公司串通银行工作人员骗走长达3年,有关责任人至今仍逍遥法外。
1996年,中国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国际业务部与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青海公司签订了6份《人民币短期抵押贷款合同》,并于1996年10月至1997年2月间,先后分6次为“基地公司”发放贷款2490万元。但是,借款逾期后,贷款人不履行合同,终于使贷款人与银行职员事前预谋骗取巨额贷款的问题暴露出来。
据中国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国际业务部反映,在签订《人民币短期抵押贷款合同》之前,贷款人青海大华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国际业务部提交了一张由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企业处出具的“定期整存整取储蓄存单”及《抵押协议书》用做抵押。这张存单为海南省宇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有,存款数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存款期限自1996年9月8日起三年)。《抵押协议书》规定,海南省宇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大额存单抵押给青海大华铝业公司,后者持此单“可以转账,也可以为抵押贷款用”。
为核实这笔巨额存单的真实性,中国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国际业务部于1996年10月11日会同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青海公司、贷款担保方青海大华铝业公司人员前往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核实,该行工作人员证实“大额存单属实”,同时在《中国工商银行核实抵押存单通知书》上盖章、签字,并出具加盖有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公章的《保函》,承诺:“到期由我行无条件兑付本金。”
但是,当以上6笔贷款依次到还款期限后,青海银行方面多次催收,海南银行方面置之不理,假存单露出马脚。1998年,此纠纷被诉诸法院。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前往海南省调查证实2500万元存单真伪时,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经办人被迫承认是自己“做错了”。法院进一步调查证实,这张用做抵押的“定期整存整取储蓄存单”是当事人在一张提前开户的小额存单基础上伪造的。
这起特大案件,是青海大华铝业公司、甘肃华伟工贸公司、香港景森公司等多家公司在合作期间,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为弥补各自的损失,采取欺骗手段,合谋套取银行贷款。据知情人透露,香港景森公司总经理谭华检实施“信用证”打包贷款计划失败后,深圳保安集团公司下属贸易公司原总经理李琦托其在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工作的朋友伪造了假储蓄存单,并据此向青海银行方面出具伪造单据,进而行骗成功。
令人感到不解的是: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9年6月29日将此案移交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至今仍没有音信。在此期间,涉案人员——香港景森公司总经理谭华检、大华铝业公司总经理杨益发先后携巨款潜逃,去向不明,其余涉案者无人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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