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恩列斯

列宁全集第三十四卷——对人民委员会关于国家建筑工程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的意见(1918年6月10日)

字号+作者:列宁 来源:马克思主义文库 2022-08-30 11:17 我要评论()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对人民委员会关于国家建筑工程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的意见[171](1918年6月10日)   人民委员会责成李可夫同志,或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主席团,公布我们'...

对人民委员会关于国家建筑工程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的意见[171]ALZ品论天涯网

(1918年6月10日)ALZ品论天涯网



  人民委员会责成李可夫同志,或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主席团,公布我们在吸收工程师参加专家委员会工作和担任行政职务方面的政策的基本原则、所宣布的条件、工人组织的评论等等。


载于1933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1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399页



  注释:

 [171]1918年6月10日,人民委员会听取了米·巴·巴甫洛维奇和阿·伊·李可夫关于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主席团批准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国家建筑工程委员会(根据人民委员会1918年5月9日法令建立)人员组成的报告。列宁在讨论时写的这条意见成为人民委员会关于这个问题的决定的第2条。——[396]。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站编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