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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人大代表法草案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1991-12-24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为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人大代表法草案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为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人'...

为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人大代表法草案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为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人大代表法草案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新华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三日电 一部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草案)》今天提交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起草的这部法律,其指导思想是:以宪法为依据,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总结代表工作的基本经验,对人大代表的职责,以及在执行代表职务中需要和可能解决的问题,作出实事求是的规定,使代表活动和代表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务副秘书长曹志在今天的常委会上就这项法律草案作了说明。他说,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组成的。他们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通过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我国宪法和有关的法律对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作了一些规定。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发展,对代表履行职责提出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
他说,我国各级人大代表共有三百六十多万人。近些年来,他们在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创造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为制定代表法提供了实践经验。自六届全国人大以来,许多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要求制定代表法。为了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制定代表法是很有必要的。
曹志说,现在提交审议的代表法草案,吸收了各地开展代表活动和代表工作中的成熟经验,使之上升为法律规定。对于目前各地正在探索和实行的一些做法,需要进一步总结和完善,待这些经验比较成熟后再作规定。
曹志还就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联系、执行代表职务的有关保障、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和代表资格终止等问题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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