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发布关于过境旅客行李物品管理规定
第2版(经济)专栏:
海关发布关于过境旅客行李物品管理规定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海关总署近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过境旅客行李物品管理规定》。
此规定共有10条。其中第三条规定,在进境口岸不离开海关监管区或海关监管下的交通工具的过境旅客,可免填旅客行李申报单,海关对其行李物品均准许过境,一般不予查验,但是海关认为必要时除外。
第四条规定,在过境期限内离开海关监管区的过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应以旅行需用为限,海关依照对进出境非居民短期旅客行李物品的规定办理。第八条规定,过境旅客不论其是否离开海关监管区,均不得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的物品表》所列物品。
此规定于9月1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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