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举报偷漏税费奖励制度
第5版(读者来信)专栏:读者建议
设立举报偷漏税费奖励制度
目前,一些个体经营者和有关单位利用有关部门管理工作的漏洞,采取无证经营、两本账经营等不法手段,大肆偷漏税费。由于种种原因,他们的违法经营活动,时常得不到应有的处罚,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建议税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举报偷漏税费奖励制度。举报人的举报情况经查实后,有关部门应奖励举报人。设立举报偷漏税奖励制度,可以及时打击偷漏税费的不法活动,可以拓宽税费源,增加国家收入。
江苏射阳县合德工商行政管理所 夏期勇 崔开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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