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资金能否随人“走”
第16版(企业经纬)专栏:职工热线
个人账户资金能否随人“走”编辑同志:
我过去一直在湖北孝感工作,家人在武汉。经过几年努力,最近我办妥了调到武汉工作的手续。我在原单位参加当地的医疗保险已近两年,听说个人账户上大约有1000元。不知调到武汉后,这笔钱能不能跟着人走?
湖北 张书明张书明同志:
你的疑问,涉及个人账户资金能否随工作调动转移到新的统筹地区的问题。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的同志介绍,职工调动,个人账户资金如何处理,国家还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但在运作中,这类问题经常碰到,特别是跨地区跨单位的调动,具体处理办法由各统筹地区制定。
职工调动不外乎两种情况:一是调出统筹地区,二是在统筹地区内调动。大多处理办法是:个人账户资金可随同转移;可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出个人账户资金转移通知书并划转到新的统筹地区,如果调入统筹地区未开展职工医疗保险,可以现金的形式支付个人账户资金,并注销其个人账户。就你的情况,只要你带齐相关证明和证件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办理有关手续,经办机构会根据上述不同情况为你办理转移事宜的。——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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