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开发
第6版(国民经济)专栏:
移民开发
国务院为了确保三峡水库移民的顺利实施,批准了相当于三峡工程总投资45%的移民经费,并确定在三峡工程建成后从发电利润中提取库区建设基金,继续帮助库区发展经济。国务院还推出了成立重庆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市、自治区对口支援库区,建立库区搬迁企业技改低息优惠贷款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和优惠政策。截至2003年3月底,三峡移民工程已累计搬迁安置移民72万多人,累计建设各类移民房屋3237万平方米,搬迁、破产、关闭工矿企业1065户,完成了大量公路、码头、输变电、通讯等专项设施的复建,三峡库区淹没设计的13个全淹和半淹城市(县城)已基本复建完成,库区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移民工程验收组验收结论认为:长江三峡二期移民工程任务已全面完成,135米水位线下地质灾害防治和水污染防治工程进展能够满足蓄水要求。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