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车管所:正确用权为警清廉
第1版(要闻)专栏:
北京市车管所:正确用权为警清廉
本报记者 赵兴林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只有245人,但权限很大。
每天,这里进进出出上千辆汽车,登门办事者络绎不绝。这儿的工作人员可谓“手中有权,说话算数”。一些急于想弄到汽车牌照或驾驶证者,挖空心思在车管所人员身上打主意。有些来验车的学员,故意把装有现金的纸包塞到油箱处;有些考本者,则把装有现金的纸包扔在驾驶室里。
这个所党委自1986年抓建章立规、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以来,已为每位民警建有廉政、考勤和廉政教育自查登记册。车管所还同民警一一签订“为警清廉签约书”,并在科室乃至班组设有义务纪检员,向社会公开办事制度和监督电话。
进入办理驾驶执照业务厅、机动车辆牌照业务厅,“为政清廉,为警清廉”横幅标语光彩夺目。记者顺手翻开留言簿,不乏“服务热情,不徇私情,急人所急”等赞语。在非机动车辆管理所,外单位赠送的锦旗、镜匾有18个。4年来,车管所拒收钱物的有267人次,拒收现金6540元,拒收物品折合现金1.3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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