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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原理不容否定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1990-08-23 23: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原理不容否定 第5版(理论) 专栏:报刊文摘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原理不容否定 《求是》杂志第15期刊载了韦实撰'...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原理不容否定

第5版(理论)
专栏:报刊文摘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原理不容否定
《求是》杂志第15期刊载了韦实撰写的题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原理不容否定》的文章。文章一开头指出,马克思主义第一次在人类历史上科学地解决了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作用问题,认为社会发展的历史首先是物质资料生产发展的历史,而人民群众是物质生产方式的主体。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因而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这本是众所周知的、深入人心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可是,自1984年以来黎澍同志却连续撰文,对此提出质疑,并作出结论说这个提法是错误的,也不是经典作家的原意。
黎澍同志的论据之一是:“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提法是苏联哲学家尤金在1939年首创的,“无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没有这样说过”,因此就不能说它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文章引证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不少论述,证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原理,完全是经典作家的意思,并非尤金首创。
黎澍同志的论据之二是:“人民群众仅仅提供了‘舞台’和‘源泉’”。文章作者指出,人类的历史首先是物质资料生产的历史,人们首先必须解决吃、穿、住等问题,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活动。任何一个民族,如果连续几个星期不生产,它就不能生存下去。因此,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们的第一个历史活动,是最基础的、最具有决定意义的创造历史活动。物质资料的生产主要靠人民群众。人们不禁要问:最基础的历史活动,最具有决定意义的历史活动不算“历史”,这在逻辑上能说得通吗?如果除掉了这些,那还有什么“历史”可言呢?同时,唯物史观肯定“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另一个依据是: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是一切科学文化艺术的源泉,人民群众同时又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
黎澍同志的论据之三是:“历史是人人的历史,所有的人都参与了历史的创造。”文章认为,人人都参与了历史的活动,每个人都在历史上发挥作用,但这是一种历史表象,在这个表象后面存在着矛盾,存在着差异,存在着规律。历史科学的任务就是揭示表象掩盖的矛盾、差异及其规律。历史科学要求指出谁是历史的促进派,谁是反动派;谁的作用大,谁的作用小;谁起决定作用,谁起辅助作用;谁是历史的主人;历史发展的动力是什么?等等,从而确定歌颂与鞭挞的对象,用以指导现实与未来,改造世界,促使人类更快地向理想境界迈进。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命题正好完成了这个任务。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并非所有的阶级、阶层、集团、个人,在历史的每个阶段、每个时刻都是历史的促进派,确有那么些反动派、绊脚石、寄生虫、吸血鬼,阻碍着历史前进。如果把这些腐朽的、反动的历史活动也冠以“创造”的美名,岂不是对“创造者”一词的玷污与亵渎?如果把这些所谓“创造者”与人民群众一视同仁、平起平坐,那么历史还有没有是非之分?还有没有正义与邪恶、进步与反动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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