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行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广东推行党建工作责任制
本报讯 广东省各市、县(区)和基层党委层层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使全省党建工作做到了书记到位,党委常议,有规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评比。
为了确保责任制的落实,全省各市、县(区)和基层党委积极建立和认真执行定期讨论研究党建工作的例会制度、逐级定期向上级党委汇报党建工作的制度,以及党建工作检查评比等一系列具体制度。同时,党委成员深入自己联系党建责任区调查研究党建工作。据统计,去年以来,全省各市、县(区)党委常委联系的党建工作责任区达1150多个。各级党委成员深入下去为基层排忧解难,并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和总结党建工作的新鲜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导向作用。
(沈建文 梁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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