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烟头引发林火 罚植树弥补过错
第5版(社会观察)专栏:社会短波
丢烟头引发林火 罚植树弥补过错
4月11日,湖南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一失火犯罪人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责令其在缓刑考验期间在烧毁的林地补种杉树苗6000株,成活率在80%以上。
3月31日,该县波洲镇炉冲村农民姚本有到自家责任山上砍柴。下午5时许,姚本有在半山腰树下休息抽烟,将未熄灭的烟头丢进柴堆中离开。不久,烟头将柴堆引燃,引发森林火灾。经姚本有和当地群众奋力扑救,大火于当晚10时被扑灭,烧毁林木9106株。次日上午,姚本有到波洲镇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姚本有的行为构成失火罪,但其失火后积极扑救,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为教育本人,保护国家森林资源,责令姚本有在缓刑考验期间补种树苗、将功补过。 湖南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杨正文 郭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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