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 弘扬正气
第1版(要闻)专栏:短评
见义勇为 弘扬正气
继1988年第一次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之后,两年来,各地又涌现出一大批“二兰”式的英雄人物。他们为保卫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安全,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面对邪恶,不畏强暴,勇敢斗争。他们不愧是共和国的优秀公民、新时代的英雄,理应得到社会各方面的赞誉。
国家需要稳定,人民需要安宁。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的公安机关,必须竭力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但是,预防、减少和消除犯罪现象是一项宏大社会工程,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只靠公安政法部门是不够的,必须广泛动员群众,实行综合治理。把人民群众发动起来,绝大多数公民都像这次受表彰的同志那样,自觉、勇敢地维护社会治安,全社会就能形成匡扶正义、扬善惩恶的凛然正气,形成维护社会安定的铜墙铁壁,就一定能有效地打击和震慑各种违法犯罪分子,为改革开放和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干警是人民群众的坚强后盾,对广大人民群众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积极性要大力支持,坚决保护;对群众揭发的犯罪线索,要认真查处;对扭送犯罪分子的群众,要热情接待;对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好人好事,要大力表彰;对报复残害见义勇为者的犯罪分子,一定要严厉打击。
维护稳定是当前压倒一切的任务,也是全国人民的心愿。我们相信,只要全党重视,全社会参与,各行各业支持,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就能进一步得到改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就能进一步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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