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燃油加价明日起重新调整 燃油加价上浮幅度调整为不超过百分之十四
第6版(国民经济)专栏:
机票燃油加价明日起重新调整
燃油加价上浮幅度调整为不超过百分之十四
本报北京5月15日讯 记者白天亮从民航总局获悉:从本月17日起,民航国内航线票价中“燃油加价”上浮幅度由现行不超过公布票价的17%调整为不得超过公布票价的14%。各航空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按2000年10月31日国内航线公布的经济舱票价上浮票价。
此次调整是根据建立国内航线票价与航空煤油价格变动联动机制的精神,考虑到目前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而决定的。经济舱燃油加价上浮幅度决定后,头等、公务舱票价以上浮后的经济舱票价为基础,分别按照国内经济舱公布票价的150%和130%制定。境外销售票价不上浮,上浮后的境内销售票价不得超过境外销售票价。儿童、婴儿票价分别按上浮后票价的50%和10%计算。上浮后的票价尾数以元计,四舍五进十。上浮后的票价自2003年5月17日(航班时刻)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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