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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不手软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1990-08-06 23: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查处不手软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集纳   查处不手软 福建松溪县危建平来信:近几年来,我县有1028名党政干部在城镇营建私房,占全县党政干部总数的27.48%。这些'...

查处不手软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集纳

  查处不手软
福建松溪县危建平来信:近几年来,我县有1028名党政干部在城镇营建私房,占全县党政干部总数的27.48%。这些月工资只有100多元的干部,如何建起每栋造价几万元的小楼呢?据了解,有的是利用职权,低价购买钢材、水泥、砖瓦等建筑材料;有的是无偿侵占国家、集体的建筑材料和无偿动用公家的车辆和劳力;有的是与建筑工程队相勾结,拿集体利益作交易,换取个人的私利。群众对此非常不满。
去年8月上旬,我县县委成立了清理干部建私房领导小组,县人大、县政协以及全县9个镇等有关部门也都成立了清房办公室,全县还成立了57个清房联络核查组,共抽调248名干部开展这一工作。县委常委负责各乡镇、县直机关的清房工作,地委负责查处有问题的县级干部。
在清查过程中,我县县委腰杆硬、手不软,使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松源镇分管城建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副镇长,以欺骗手段占地建房。调查组查清了他的错误事实,给予他撤销行政职务、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还依法没收了他违法违纪营建的新房。1977年以来先后担任我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的一位领导干部,以多报家庭人口等欺骗手段多次占地建私房,并将自己的私房出租谋利。在这次清查中,有关部门依法没收了这位领导干部非法占地新建的一栋3层楼房。我县县委建议给予这位同志留党察看的处分,已报送上级党委批准。
目前,我县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营建私房的党政干部,给予经济处罚的604人,已收缴补退款、罚款29.19万元,没收房屋两栋,收回土地3732.5平方米,给予政纪撤职处分的4人,免去职务的7人,党纪处分的4人。
江苏盐城市监察局祁步华来信:前不久,我市大丰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了专门班子,查处近年来一些党政干部违法违纪营建私房的问题。经调查,他们很快弄清了全县1702名党政干部营建私房的情况。凡是违法违纪营建私房的干部,他们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到目前为止,已有3个乡镇党委副书记、3个镇的正副镇长分别受到撤职、降职、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和经济处罚;6名干部违纪营建的私房被作价归公。
大丰县纪委、监察局还针对县里党政干部营建私房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先后修订了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岗位责任制。今后,一旦发现党政干部违法违纪营建私房,不仅要追究违法违纪者的责任,而且要追究主管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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