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震慑罪犯——百余案犯来自首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宁夏震慑罪犯——
百余案犯来自首
本报讯 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人民法院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中,切实做到执法如山,注重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体现宽严相济政策,震慑了罪犯。近两个月来,全自治区已有一百三十一人投案自首。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法院系统先后召开多次公判大会,既严惩罪犯,又对主动投案自首并检举其他线索的人予以宽大处理,分化瓦解了犯罪人员。
案犯李某伙同他人持刀抢劫后,在亲友陪同下主动投案,并检举了另外几起盗窃案件线索,免予刑事处分。这些投案自首的违法犯罪分子,一半以上是在父母、妻子劝诫下来到政法机关的,企事业单位的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也比较多。截至七月底,在押和劳改人犯检举揭发犯罪线索八百六十九条。 (毛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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