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机制确保群众参与
第13版(党的建设周刊)专栏:有感而发
用机制确保群众参与
士心
为什么有少数干部眼光只“对上”、不“对下”?一个重要原因是在部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群众的呼声和意见没有得到充分的听取和采纳。因此,干部能否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很大程度上靠的是自觉,而非机制的保证。一些反常现象,如个别干部口上说为百姓办实事,实际只热心于搞那些给上面看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根源也在于此。
要根除这些不良现象,真正让群众观念扎根于干部的心头,渗透于干部的血液,一个好的办法,就是让群众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有知情权、监督权,最重要的是有发言权,甚至是决定权。
有人会担心这与党管干部的原则有矛盾,其实不然。党的组织部门想方设法改进干部考察、考核等工作,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希望能选出“有本事、靠得住、群众公认”的干部,确保干部能为百姓干实事,让群众满意,进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而各地近年来干部制度改革的实践也证明,用机制保证党员和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党组织的意志得到更有效率的贯彻,干实事的干部心里更加踏实,群众对党的干部和党的领导更加拥护,可谓一举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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