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报批评一延误诊断非典型肺炎患者事件
第4版(要闻)专栏:回音壁
浙江通报批评一延误诊断非典型肺炎患者事件
本报杭州5月12日电 记者鲍洪俊报道:本报《麻痹的代价》(详见本报5月11日四版)中点名批评的延误诊断非典型肺炎患者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以下简称“浙医二院”),11日晚受到浙江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报批评。
通报指出,在全省防治非典的关键时刻,5月2日至4日,浙医二院3名接诊医生连续出现误诊,对杭州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宋某延误诊断3天,导致许多密切接触者被预防隔离,给非典疫情的扩散带来隐患,后果十分严重。
这起非典病人延误诊断事件,主要是3位当事医生思想麻痹,责任心不强,在病人诊断和处置上,没有严格执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临床诊断标准,又未按照非典临床诊断规程进行处置。浙医二院领导对这次延误诊断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由于对非典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非典防治预案的制定过于简单,上岗人员的培训不够到位,发热专科门诊医疗力量配备薄弱,从而导致延误诊断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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