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传销诱人上当 斩草除根除患及时
第15版(法律与生活)专栏:新案导读
导读:早在1998年4月国务院就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对传销活动进行了严厉打击和取缔,使传销活动一度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近年来,传销活动在部分地区又死灰复燃,并更具有隐秘性、分散性和流动性。这需要各地工商和公安部门继续重拳出击,综合治理,从根本上取缔和杜绝非法传销活动。
地下传销诱人上当
斩草除根除患及时
日前,三峡坝区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端掉一个200余人的非法传销团伙。据统计,2002年8月至2003年3月,该区工商与公安部门共查获传销经营活动14次。
据当地居民反映,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来自河南、安徽、广西等外地传销人员先后成规模地在该区小溪塔城区纠合,以发展传销队伍为主,并从事传销经营活动。他们采取分散居住,流窜联络,集中授课的方法,暗线操作,发展迅猛。一理发店老板说:“传销人随身带有精美的宣传册和宣传光碟,还有多种日用产品。”据说,城区有一名女教师在十字街附近小旅店租房两间传销“安利”产品,一间展销产品,一间作教室授课,并宣称“我已交了申请,正准备辞职”。一名老同志说“传销鼓惑性极大。他们抓住人们求富心切的心理行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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