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请市民参与立法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专栏:地方人大新闻简报
武汉请市民参与立法
本报讯 近年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建立市民旁听、公开征求立法意见制度,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公开向社会征求立法意见。
今年2月,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审议《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的同时,就通过《长江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在修改条例草案时,充分吸纳市民意见。针对市民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机构和人员的行为规范,防止产生腐败的意见,人大常委会在修改时增加规定,一是为了保证检测的真实性,要求检测机构应当如实出具检测证明;二是为了提高检测人员的检测水平和增强职责意识,要求检测人员应当接受培训并依法认真履行检测职责,并设置了相应的处罚。修改后的条例草案修改稿更趋于完善。
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在武汉市人大网站上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2003—2007年度5年立法项目建议。(戴丰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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