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终届制 模范履职责——大连普兰店市人大实施代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专栏:特别报道
打破终届制 模范履职责
——大连普兰店市人大实施代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刘德坤
在最近召开的辽宁大连普兰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本级代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获得280名代表全票通过。该办法实施以来受到全体代表的普遍关注和热烈拥护。普兰店市市委书记于丕鸿说:“这是一项有效的机制创新,让代表能上能下,代表既要代表人民群众,也要接受群众监督。”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越来越高,各界人士想当代表的热情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人大代表如何履行好职责,就成为当前必须研究和解决的新课题。为此,普兰店市人大常委会在去年6月份就代表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门调研,发现大多数代表履行职责是比较好的,但也有些代表发挥代表作用不够:更多地注重代表权利,不愿尽代表义务;不积极参加人代会和代表活动,不积极提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为数不少。主要原因是代表制度缺乏创新机制,一旦被选为代表,一当就是5年。
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根本上打破代表终届制,引入竞争机制,有必要制定一个代表的监督管理办法。经过两个月的努力,八次修改,形成了普兰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本级代表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草案),交普兰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暂行办法共十九条,以地方人大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为依据,既突出了选民对代表监督的法律地位,又明确了人大常委会及办事机构的责任;规定了暂时停止代表职务和代表资格终止的条款,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原则下,积极探索,研究制定了对代表提出诫警、对代表劝其辞去代表职务以及罢免代表职务的若干规定,使其既有可行性,又有操作性。
代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过实施,并非一劳永逸,还应该有相应的配套措施。为此,人大常委会积极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机遇和提供有利条件:一是下发代表记实手册,每个代表人手一册,由代表个人和代表团负责填写,记录代表在人代会会议期间的表现和人代会闭会期间参加活动的情况;二是开展两月一次的代表持证视察活动,要求代表根据人大常委会每年工作要点,及时向常委会提供视察情况;三是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要求每个代表在本届内都能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四是定期检查指导,人大常委会每半年深入到代表中,了解代表执行职务情况;五是编办《代表心声》刊物,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阵地。通过这一系列活动,有效促进了代表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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