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警告和当众劝告那个处分重?
第1版()专栏:
当面警告和当众劝告那个处分重?编辑同志:
我们在党日学习文件中,学到党章中关于奖励与处分这一章时,其对于党员个人之处分分为:“一、当面的劝告或警告。二、当众的劝告或警告。三、撤消工作。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有的同志认为以上五项处分办法,排列先后次序与处分之轻重有关。也就是说当众的劝告或警告,较之当面的劝告或警告是重一些。也就是说当众的劝告比当面警告为重。但又有人说不是这样,而是当面的警告较之当众的劝告为重,理由是警告比劝告重,不应机械按排列先后次序来区别。究竟那一种意见是对的呢,希答。 读者 易而山易而山同志:
关于党员的处分的轻重问题,党章中关于党员个人处分一节规定得清楚,应该按照党章规定办事,即当面的劝告或警告轻于当众的劝告或警告(其余类推)。不按照党章排列次序,随便解释说当面的警告较当众的劝告为重,是错误的。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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