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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美就关于裁军谈判的协议原则发表声明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1970-01-01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苏美就关于裁军谈判的协议原则发表声明 第5版() 专栏: 苏美就关于裁军谈判的协议原则发表声明 新华社21日讯 塔斯社纽约20日讯:苏美两国关于裁军谈判的'...

苏美就关于裁军谈判的协议原则发表声明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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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美就关于裁军谈判的协议原则发表声明
新华社21日讯 塔斯社纽约20日讯:苏美两国关于裁军谈判的协议原则的联合声明今天在这里签字。据悉,苏美两国代表就这个问题于1961年6月19日到30日在华盛顿,7月17日到29日在莫斯科和9月6日到19日在纽约交换了意见。
经过交换意见之后,两国政府向联合国大会提出了关于协议原则的联合声明,它们建议以这些原则作为今后恢复裁军谈判时进行谈判的指南。
声明中指出,谈判的目的应当是就一项裁军计划达成协议,这项计划要保证:裁军将是全面的和彻底的,战争将不再是解决国际问题的手段。
声明指出,在进行这样的裁军的同时,将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建立一些可靠的和平解决争端的程序以及保障和平的有效措施。
这项裁军计划应当按照相互同意的次序分阶段地实行,直到这项计划全部实现为止,而且,每一项措施和每一个阶段都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实现。
声明还说,为了实现全面和彻底的裁军而采取的一切措施,应当得到平衡,其办法是在实施这个条约的任何阶段,都不能使任何一个国家或国家集团取得军事优势,各国的安全必须得到同等程度的保证。
声明接着说,一切裁军措施从始到终都应当在严格的和有效的国际监督下执行,以保证使人坚信参加条约的各方都履行自己的义务。
声明说,为了实现对裁军的监督与视察,应当在联合国范围内建立一个由(裁军)协议的全体参加者组成的国际裁军组织。这个国际裁军组织和它的视察员必须被给予不受限制地进入那些为了进行有效视察而必须去的地点的权利,这种权利不能被否决。
声明最后说,在实行裁军的过程中,同时应当采取措施来加强维护和平的机构和通过和平手段解决国际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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