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调整海洋伏季休渔方案
第6版(国民经济)专栏:
农业部调整海洋伏季休渔方案
本报讯 记者张毅报道:农业部日前发出通知,对黄海和东海的部分海域休渔时间和休渔作业类型做了适当调整,其他海域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伏季休渔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项重要渔业资源保护制度,自1995年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2003年调整后的伏季休渔方案考虑了主要经济鱼类资源保护和洄游性渔业资源利用。针对北纬35度以北主要经济鱼类的产卵群体及其仔、稚、幼鱼资源保护和洄游性渔业资源变化情况,今年将该区域休渔时间前移半个月。根据一些地方政府渔民的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慎重的研究,2003年伏季休渔方案首次将桁杆拖虾作业纳入休渔对象,并明确,今后将逐步延长休渔时间,最终达到与拖网作业的休渔时间同步。主管部门同时充分考虑了各海区、各省(市)的实际管理情况及渔民的承受能力,力求在方案调整中体现资源保护和资源开发、渔政管理和渔业生产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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